在新春佳节到来之际,为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让广大群众过上一个平安祥和的春节,进一步净化节前酒类消费市场。1月22日至23日,稷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汾酒集团打假稽查员开展了打击酒类产品商标侵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
此次专项执法行动,主要针对全县范围内的各大商超、餐饮、烟酒专卖店等经营户开展突击检查,对其销售的酒类产品是否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进行重点检查。共计检查各类经营主体50余家,查获侵犯“汾酒”、“杏花村”注册商标专用权白酒52箱1盒,共计469瓶,货值6万余元。执法人员同时向经营户宣传了《商标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引导经营户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自觉依法诚信经营。
该局将持续增强食品安全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为全县群众营造一个“买得放心、吃得安心、用得舒心”的食品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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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 酒类 商标 监督 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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